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许可证办理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许可证办理 > >

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表于:[2017-08-18] 来源:普陀注册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延吉市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不再单独申请办证和备案。通过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的经营者,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到许可机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地址。行政审批办延吉市行政大厅2楼8333261餐饮企业、保健食品批发、零售食品生产流通管理科延吉市北清路5号2633308。2628121食品流通企业市市场质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延吉市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4月1日起,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再办理;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不再单独申请办证和备案。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具体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执行。

  三、2016年4月1日前已提交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但未通过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条件按照《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对食品经营者新办、变更、延续以及换证的经营户发放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的经营者,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通过系统网址:提交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到许可机关办理。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地址

  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换证内容市市场质监管局

  行政审批办延吉市行政大厅2楼8333261餐饮企业、保健食品批发、零售食品生产流通管理科延吉市北清路5号2633308

  2628121食品流通企业市市场质监管局

  新兴分局延吉市天池路138号

  (原老河南街道)2513606

  2515594辖区个体

  工商户市市场质监管局

  河南分局延吉市延龙路24号

  建工街长生社区西侧2810607

  2834262辖区个体

  工商户市市场质监管局

  延东分局延吉市朝阳街向阳社区

  景阳委129号2515234

  2510051辖区个体

  工商户市市场质监管局

  北大分局延吉市北清路5号2617188

  2621722辖区个体

  工商户市市场质监管局

  延西分局延吉市公园路

  325号(原工商局二楼)2712267

  2755938辖区个体

  工商户市市场质监管局

  朝阳川分局延吉市朝阳川

  镇森达小区3589281

  3587002辖区个体

  工商户市市场质监管局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延吉市经济开发区

  长路371号2819697

  2816381辖区个体

  工商户

  特此公告。

  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9日

相关阅读:

© 2009-2020 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