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注册指南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注册指南 > >

新注册公司要刻哪些章?

发表于:[2019-06-06] 来源:http://www.baidu.com/

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一个新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就必须准备刻章。章印是公司在处理公司内部内部事务和外部事物的印鉴,这些章在公司做决策或者签署协议的时候需要用到。有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司的公章对公司是非常的重要的凭证,那么公司注册必须要刻哪些章呢?

  1、公章

  公章,也叫做行政章,具有着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是代表公司的印章。公司以自身名义对外发出的各种信函、文件、报告什么的,都要盖公章才有效。同时公章也是使用频率的,所以,公章必须要刻。

  2、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章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的印章。法人章,顾名思义,代表的是法定代表人的意愿。一般在报税、开支票、银行转账的时候,就需要用到这个。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公司的法人章不一定是法人自己保管,一般由财务人员保管。

  3、财务章

  财务章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一般出具财务报表、报税纳税、购买发票、银行汇款等,需要用到财务章。

  4、合同专用章

  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5、发票专用章

  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但是不少人有疑问了,公章、法人章、发票章、财务章、合同章...

  1.问:一定要刻全套的吗?

  答:不一定~

  2.问:我家楼道都是刻章的小广告,我找他们刻行不行?

  答:当然不行!

  刻章要在公安局备案,然后去指定刻章店滴。

  3.印章丢失

  一旦发生印章丢失,首先要做丢失登报公示,之后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需法人到场),最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刻制新的印章即可。

  4.印章损毁

  如发生印章损毁,直接登报公示原印章作废,之后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最后刻制新印章即可。

  5.税号、公司名称变更

  若发生变更,要先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之后重新刻制全套印章即可。

  6.发票章需备案

  警方提醒: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备案的印章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7.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专用章没盖清,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

  8.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发票有效。

  9.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10.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11.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12.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论公司的哪种印章都必须要妥善保存,以防丢失,这代表的是公司凭证,切要引起关注。

相关阅读:

© 2009-2020 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