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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标的无效宣告到底有何作用?

发表于:[2019-06-06] 来源:http://www.baidu.com/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使用的驰名商标,容易混淆或误导消费者,导致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损,该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代理人或代表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申请注册该商标。明知他人使用的在先商标未注册而进行抢注的,原商标所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不予注册。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并非来自该地理标志所指地区,容易误导消费者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或已经过初审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该商标无效。


  用户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熟悉相关条款,或者委托代理公司代为办理,避免到最后辛苦的成果因为不符合相关法规被宣告无效,这样就得不偿失了。现在就让东莞商标注册告诉你吧!

  宣告商标无效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保护商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体现:

  1.可以避免他人恶意使用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使用的驰名商标,容易混淆或误导消费者,导致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损,该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防止他人恶意注册商标

  代理人或代表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申请注册该商标。明知他人使用的在先商标未注册而进行抢注的,原商标所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不予注册。

  3.保护国家地理位置

  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并非来自该地理标志所指地区,容易误导消费者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继续有效。

  4.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或已经过初审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若不同的申请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初审并公告在先申请的;同时申请的,初审并公告在先在先使用的。被驳回的申请不予公告。

  5.维护商标注册的公平性

  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该商标无效。

  因此,用户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熟悉相关条款,或者委托代理公司代为办理,避免到最后辛苦的成果因为不符合相关法规被宣告无效,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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