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修正案删除了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注册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将原第三十条修订为新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全程等文件,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不法分子可以利用低成本注册名号很大的公司,营造实力雄厚的假象,但并未实际出资,然后利用这类皮包公司、空壳公司,从事不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蒙拐骗、恶意作假逃债等。作为公司债权人以及社。
一、上海注册公司出资规定的修改:
新公司法修正案删除了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注册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将原第三十条修订为新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全程等文件,申请公司注册登记”。这些修订都意味着注册和增资都不需要验徘。存注册成本降低的同时,也意味着违法成本的降低。乙如果行政部门监管不力,认缴登记制度反而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上海注册公司出资规定的修改带来新的难题:
例如,不法分子可以利用低成本注册名号很大的公司,营造实力雄厚的假象,但并未实际出资,然后利用这类“皮包公司”、“空壳公司”,从事不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蒙拐骗、恶意作假逃债等。同时,随着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一些没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可以跨行业随意经营,也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和信用危机。作为公司债权人以及社。公众,将面临更多不可预测的交易风险。这些新问题,都将给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带来新的难题。
三、上海注册公司出资规定修改后如何强化监管:
因此,如何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迅速建立一个全面覆盖从公司到个人的信用公示系统和评级系统,对违背信用的公司、个人加强失信惩治措施轧将是接下来的一个重大课题。